沈阳市中医院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以下项目以竞谈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1.超短波治疗仪2台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此可免,但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此项可免);
5.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三、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7日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到采购单位设备科领取,招标地点在采购单位,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四、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电话联系
联系人:史重阳 电 话: 024-23896727
沈阳市中医院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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